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施工合同(工程合同);
(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
(9)其他依据。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计算。
(2)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合同中规定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计算,规定采用“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措施项目和金额或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后的措施项目费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措施项目费中的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施工过程中,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对文明施工费进行了调整的,措施项目费中的文明施工费应作相应调整。
(3)其他项目费的计算。办理竣工结算时,其他项目费的计算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计日工的费用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相应单价计算;
2)当暂估价中的材料是招标采购的,其单价按中标在综合单价中调整。当暂估价中的材料为非招标采购的,其单价按发、承包双方终确认的单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
当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是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中标价计算。当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发、承包双方与分包人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3)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进行了调整,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4)索赔事件产生的费用在办理竣工结算时应在其他项目费中反映。索赔费用的金额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5)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在办理竣工结算时应在其他项目费中反映。现场签证费用金额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6)合同价款中的暂列金额在用于各项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后,若有余额,则余额归发包人,若出现差额,则由发包人补足并反映在相应的工程价款中。
(4)规费和税金的计算。办理竣工结算时,规费和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取标准计算。
施工功效
建筑工人施工功效:
1、一个抹灰工抹灰在35平方米;
2、一个砖工砌红砖1000—1800块;
3、一个砖工砌空心砖800—1000块;
4、瓷砖15平方米;
5、刮大白遍300平方米/天,第二遍180平方米/天,第三遍压光90平方米/天。
装修工程的一些计算公式:
1、地面砖用量:(注一般不同房型损耗率不同大约1-5%)
每百米用量=100/[(块料长+灰缝宽)×(块料宽+灰缝宽)]×(1+损耗率)
例如选用复古地砖规格为0.5×0.5M,拼缝宽为0.002M,损耗率为1%,100平方米需用块数为:
100平方米用量=100/[(0.5+0.002)×(0.5+0.002)×(1+0.01)]约等于393块
地砖总价=地砖数×地砖单价
2、顶棚用量:
顶棚板用量=(长-屏蔽长)×(宽-屏蔽宽)
例如以净尺寸面积计算出PVC塑料天棚的用量。PVC塑胶板的单价是50.81元每平方米,屏蔽 长、宽均为0.24M,天棚长为3M,宽为4.5M,用量如下:
顶棚板用量=(3-0.24)×(4.5-0.24)约等于11.76每平方米
3、包门用量:
包门材料用量=门外框长×门外框宽
例如用复合木板包门,门外框长2.7M、宽为1.5M,则其材料用量如下:
包门材料用量=2.7×1.5=4.05平方米
4、壁纸用量:
壁纸用量=(高-屏蔽长)×(宽-屏蔽宽)×壁数-门面积-窗面积
例如墙面以净尺寸面积计算,屏蔽为24CM,墙高2.5M、宽5M,门面积为2.8平方米,窗面积为3.6平方米,则用量如下:
壁纸用量=[(2.5-0.24)×(5-0.24)]×4-2.8-3.6约等于36.6平方米
以上是部分用料量的计算,依逐个将各部分装修用料量乘以各自单价后累加,就得出了装修工程的总材料费用。
5、地板用量:(实木)
纵向用量=房间长度/地砖长度
横向用量=房间宽度/地砖宽度
如遇除不尽,要用进位法,不可四舍五入,但纵向则不到半块算半块,超过半块算一块。
地板总价=总用量×单价
地板损耗=地板面积-住房面积
地板损耗率=地板损耗/住房面积
注:一般地板损耗率不大于5%
6、贴墙材料用量
贴墙材料的花色品种确定后,可根据居室面积大小合理地计算用料尺寸,考虑到施工时可能的损耗,可比实际用量多买5%左右。计算贴墙材料的方法有两种:
1.以公式计算,即将房间的面积乘以2.5,其积就是贴墙用料数。如20平方米房间用料为20×2.5=50m^2。还有一个较为的公式:
S=(L/M + 1)(H + h) + C/M
其中:S——所需贴墙材料的长度(米)
L——扣去窗、门等后四壁的总长度(米)
M——贴墙材料的宽度(米),加1作为拼接花纹的余量;
H——所需贴墙材料的高度(米)
h——贴墙材料上两个相同图案的距离(米)
C——窗、门等上下所需贴墙的面积(平方米)
2.实地测量,这种方法更为准确,先了解所需选用贴墙材料的宽度,依此宽度测量房间墙壁(除去门、窗等部分)的周长,在周长中有几个贴墙材料的宽度,即需贴几幅。然后量一下应贴墙的高度,以此乘以幅数,即为门、窗以外部分墙壁所需贴墙材料的长度(米)。后仍以此法测量窗下墙壁、不规则的角落等处所需用料的长度,将它与已算出的长度相加,即为总长度。这种方法更适用于细碎花纹图案,拼接时无需特别对位的贴墙材料。
7、涂料用量估算法
介绍一种简单的计算方法:
房间面积(平方米)除以4,需要粉刷的墙壁高度(分米)除以4,两者的得数相加便是所需要涂料的公斤数。例如,一个房间面积为20平方米,墙壁高度为16分米(除12分米的墙裙),那么,就是(20÷4)+(16÷4)=9,即9公斤涂料可以粉刷墙壁两遍。